新證據能否證明對方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
舉例但其基于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
這句話什么意思,可以舉個例子么?啥叫新的證據,訴訟失效是否超過不是客觀事實么?還用舉啥新的證據
問題來源:
(2)當事人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
(3)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義務后,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訴訟時效具有強制性
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的事由均由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無效。
當事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預先放棄無效。

李老師
2021-04-13 18:25:40 4009人瀏覽
比如甲欠乙10萬元,到期甲沒有清償,乙起訴甲要求清償。一審中乙出示了借條,清償日期是2013年2月1日,乙起訴的時間是2016年1月15日,沒有超過3年;二審中,甲對借條申請了鑒定,鑒定結論是:清償日期乙做了涂改,應該是2013年1月1日,這樣乙2016年1月15日起訴就超過了3年的訴訟時效,這就是基于新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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