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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不能背書轉讓的,不能申請公告,原理能講一下嗎

追索權因為未進行票據權利保全而消滅 2024-07-09 12:28:07

問題來源:

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票據中持票人丟失票據時,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有( ?。?。
A、現(xiàn)金支票
B、現(xiàn)金銀行本票
C、轉賬支票
D、銀行承兌匯票

正確答案:C,D

答案分析: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喪失的,持票人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票填明“現(xiàn)金”字樣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現(xiàn)金的支票不得背書轉讓,不能申請公示催告。

查看完整問題

王老師

2024-07-09 16:55:46 524人瀏覽

尊敬的學員,您好:

不能背書轉讓的票據,如填明“現(xiàn)金”字樣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現(xiàn)金的支票,由于其具有即時支付的特性,通常直接用于支取現(xiàn)金。這類票據一旦丟失,由于無法確定票據是否已被他人拾得并冒領,因此無法進行公示催告。公示催告程序主要是為了確定票據的權利人,并通過除權判決使票據權利與票據本身相分離。而對于不能背書轉讓的票據,由于其不可轉讓性,不存在權利爭議的問題,因此不適用公示催告程序。簡而言之,只有可背書轉讓的票據在喪失后才可能引發(fā)權利歸屬的爭議,需要通過公示催告程序來解決。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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