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能背書轉讓的,不能申請公告,原理能講一下嗎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C,D
答案分析: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喪失的,持票人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票填明“現(xiàn)金”字樣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現(xiàn)金的支票不得背書轉讓,不能申請公示催告。

王老師
2024-07-09 16:55:46 524人瀏覽
不能背書轉讓的票據,如填明“現(xiàn)金”字樣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現(xiàn)金的支票,由于其具有即時支付的特性,通常直接用于支取現(xiàn)金。這類票據一旦丟失,由于無法確定票據是否已被他人拾得并冒領,因此無法進行公示催告。公示催告程序主要是為了確定票據的權利人,并通過除權判決使票據權利與票據本身相分離。而對于不能背書轉讓的票據,由于其不可轉讓性,不存在權利爭議的問題,因此不適用公示催告程序。簡而言之,只有可背書轉讓的票據在喪失后才可能引發(fā)權利歸屬的爭議,需要通過公示催告程序來解決。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
2024-08-22
-
2024-07-04
-
2022-05-07
-
2021-07-28
-
2020-09-07
您可能感興趣的CPA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