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方案一和方案二都要計算2023年末的利息30.36萬元
不是應該比較籌資后所增加的利息嗎,方案二也沒有增加債務呀
問題來源:
方案一:全部通過增加借款取得,新增借款的年利息率為6.48%;
方案二:全部通過增發(fā)普通股取得,預計發(fā)行價格為12元/股,固定股利增長率為6%。該公司2023年年末借款利息為30.36萬元,公司的所得稅稅率為25%。
①計算兩種方案各自的資本成本(其中借款資本成本采用一般模式計算);
②計算兩種籌資方案的每股收益無差別點息稅前利潤;
③計算每股收益無差別點時兩種籌資方案的財務杠桿系數(shù)。

宮老師
2024-08-09 09:51:27 1837人瀏覽
尊敬的學員,您好:
在計算兩種籌資方案的資本成本和每股收益無差別點時,我們確實需要關注籌資活動所帶來的影響。對于方案一,由于是通過增加借款來籌資,所以新增的借款會產(chǎn)生額外的利息費用,這部分利息費用需要加到原有的利息費用(即2023年末的利息30.36萬元)上。而對于方案二,雖然是通過增發(fā)普通股來籌資,沒有增加債務,但我們在比較兩種方案的每股收益時,需要考慮到原有的債務(及其利息費用)仍然存在,因此原有的利息費用(30.36萬元)也要計入方案二的總利息費用中。這樣做是為了在相同的基準下比較兩種方案的優(yōu)劣。所以,在計算兩種方案的每股收益無差別點時,都需要將2023年末的利息30.36萬元考慮在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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