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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重組方式,表現(xiàn)為債務人將債務轉為實收資本(或股本),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因此,債務轉為資本,實際上是增加債務人的實收資本(或股本)。債務人應當將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面值總額確認為實收資本(或股本),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與實收資本(或股本)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債權人應當將享有股份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對債務人的投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股份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若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先沖減該減值準備,不足沖減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
例2,A公司應收B公司貨款28萬元,因B公司遭受水災無力支付。經雙方協(xié)商,A公司同意其以普通股10萬股(面值1元,市價2元)償還債務。B公司為此發(fā)生印花稅500元,A公司對該款項已計提壞賬準備2萬元,其接受的股票作長期投資。A、B公司均為股份有限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1.債務人B公司的會計處理:
應確認的債務重組利得為:
280 000-(100 000×2)=80 000(元)
應確認的資本公積:
100 000×(2-1)=100 000(元)
借:應付賬款——A公司280 000
貸:股本100 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00 000
營業(yè)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80 000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500
貸:現(xiàn)金500
2.債權人A公司的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200 000
壞賬準備20 000
營業(yè)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60 000
貸:應收賬款——B公司28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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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其他債務條件的,有兩種情形:一種是不涉及或有事項的債務重組;一種是涉及或有事項的債務重組。
1.不涉及或有應付(收)金額的債務重組。債務人應當將修改后債務的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債權人應當將修改后債權的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已對該債權計提壞賬準備的,先沖減壞賬準備,不足沖減的部分,確認為債務重組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2.涉及或有應付(收)金額的債務重組;蛴袘叮ㄊ眨┙痤~,是指需要根據(jù)未來某種事項出現(xiàn)而發(fā)生的應付(收)金額,而且該未來事項的出現(xiàn)具有不確定性,其發(fā)生要視債務人的財務狀況或經營狀況在一定期間內是否發(fā)生好轉。依照新準則規(guī)定,若該或有應付金額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中有關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債務人應確認為預計負債,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和預計負債金額之和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結清債務時,如或有應付金額未發(fā)生,應將其作為結清債務當期的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對于債權人而言,新準則采取了謹慎的做法:即未來應收的金額,債權人不應當確認或有應收金額,不得將其計入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會計賬務處理比照1.的做法,待或有應收金額收到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例3,A公司承兌的一張帶息票據(jù)于2006年12月30日到期,到期價值2 050 000元(其中利息50 000元)。由于A公司連年虧損,無法償還該款項。經與B公司協(xié)商,于票據(jù)到期日進行債務重組,協(xié)議規(guī)定:B公司同意免去A公司所欠的利息50 000元,并將本金減至1 500 000元,剩余債務展期2年,年利率降至2%,于每年年末計算并支付利息。但附有一條件:債務重組后,如A公司2008年出現(xiàn)盈利,從2008年起利率恢復到2.5%;如未出現(xiàn)盈利,利率仍為2%,其他條件不變。假設:B公司未對該債權計提壞賬準備;整個債務重組過程中未發(fā)生相關稅費。假定,經判斷,債務重組日該項或有應付金額符合確認負債的條件。賬務處理如下:
1.債務人A公司的會計處理:
未來應付金額為:1 500 000+(1 500 000×2%×2)=1 560 000(元)
確認預計負債的金額為:1500000×(2.5%-2%)=7 500(元)
應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為:2 050 000-(1 560 000+7 500)=482 500(元)
(1)2006年12月30日債務重組時:
借:應付票據(jù)——B公司2 050 000
貸:應付賬款——B公司1 560 000
預計負債7 500
營業(yè)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482 500
。2)2007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賬款——B公司30 000
貸:銀行存款30 000
(3)2008年12月31日到期時:
假設A公司2009年出現(xiàn)盈利
借:應付賬款——B公司1 530 000
預計負債7 500
貸:銀行存款1 537 500
。4)假設A公司2008年未出現(xiàn)盈利
借:應付賬款——B公司1 530 000
預計負債7 500
貸:銀行存款1 530 000
營業(yè)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7 500
2.債權人B公司的會計處理:
未來應收金額為:1 500 000+(1 500 000×2%×2)=1 560 000(元)
債務重組損失為:2 050 000-1 560 000=490 000(元)
責任編輯:xiexin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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