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計稅規(guī)則是什么
精選回答
答案:
自產自用應納消費稅的計算在納稅人生產銷售應稅消費品中,有一種特殊的形式,即自產自用形式。自產自用通常指的是納稅人生產應稅消費品后,不是直接用于對外銷售,而是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或用于其他方面。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計稅規(guī)則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稅額計算,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特點和基本計稅規(guī)則,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的計算。
如果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提貨時受托方沒有代收代繳消費稅時,委托方要補交稅款。委托方補交稅款的依據是:已經直接銷售的,按銷售額計稅;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尚未銷售或用于連續(xù)生產的,按下列組成計稅價格計稅補交:組成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在提取貨物時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繳了消費稅,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銷售時不再繳納消費稅,但如果連續(xù)加工成另一種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時還應按新的消費品納稅。為了避免重復征稅,稅法規(guī)定,按當期生產領用量,將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的已納稅款準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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