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的效力_2020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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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真題·單選題】下列關于具體行政行為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相對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法律效果是導致具體行政行為喪失拘束力
B.具體行政行為可以被廢止,這表明具體行政行為沒有確定力
C.具體行政行為作出后,不論合法與否都推定合法有效,這表明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公定力
D.無效具體行政行為與可撤銷的具體行政行為只在被撤銷后才失去法律效力
【答案】C
【解析】(1)選項A:單純的申請行政復議,不會直接導致行政行為喪失拘束力(一般情況下,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zhí)行)。但如果復議機關作出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那么該行政行為將喪失拘束力。(2)選項B:行政行為具有確定力,一經(jīng)作出不得隨意廢止。雖然事后有廢止的可能,但不影響廢止前確定力的存在。(3)選項D:無效行政行為自始無效。
——以上稅務師考試相關考點內(nèi)容選自慧慧老師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