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搶跑:債的轉移




勤奮催人前進,懶惰使人后退。備考稅務師考試,一定要堅持學習,不要為自己的懶惰和拖延找借口。小編已為大家更新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預習知識點,快來學習吧!
推薦閱讀:2022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匯總
【內容導航】
債的轉移
【所屬章節(jié)】
第九章 債權法律制度
【知識點】債的轉移
債的轉移
一、債權讓與
1.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2.當事人約定債權不得轉讓(可以約定)
(1)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2)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二、債務承擔
1.免責的債務承擔
(1)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zhèn)鶛嗳嗽诤侠砥谙迌扔枰酝?,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p>
2.并存的債務承擔
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注:以上內容選自慧慧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