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稅務師預習搶跑:增值稅會計核算(二)




想在2022年稅務師考試中成功上岸,就一定要堅持每天的備考學習。小編已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預習知識點,希望大家能以理解為主,堅持學習。
【內容導航】
增值稅會計核算(二)
【所屬章節(jié)】
第四章 涉稅會計核算
【知識點】增值稅會計核算(二)
增值稅會計核算(二)
一、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等業(yè)務的核算
(一)接受應稅勞務的核算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委托加工物資等(專用發(fā)票上記載的應計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貨物成本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等(應付或實付的金額)
(二)接受應稅服務的核算
1.一般納稅人接受應稅服務(以運費服務為例)
(1)對運輸費用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賬務處理
(2)對旅客運輸服務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賬務處理
2.小規(guī)模納稅人接受應稅服務
小規(guī)模納稅人接受應稅服務,支付的增值稅款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二、銷售等業(yè)務的核算
(一)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核算
1.銷售業(yè)務的賬務處理
2.企業(yè)提供建筑服務確認銷項稅額的賬務處理
3.視同銷售的賬務處理
4.帶包裝銷售貨物的賬務處理
(二)簡易計稅方法下的核算
1.銷售業(yè)務的賬務處理
2.小規(guī)模納稅企業(yè)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稅行為的賬務處理
(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