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期限是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chǎn)、受贈、獲獎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更新時間:2022-12-05 15:54:10 查看全文>>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期限是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chǎn)、受贈、獲獎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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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1、購買自用應稅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
計稅價格=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含增值稅價款÷(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2、進口自用應稅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3、自產(chǎn)自用應稅車輛應納稅額的計算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并使用)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的單位和個人。其中購置是指以購買、進口、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車輛購置稅是以在中國境內購置的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為課稅對象、在特定的環(huán)節(jié)向車輛購置者征收的一種稅
車輛購置稅的特點有征收范圍有限;征收環(huán)節(jié)單一;征稅目的特定;采取價外征收。
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車輛包括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
購買自用包括購買使用國產(chǎn)應稅車輛和購買自用進口應稅車輛(不包括購置銷售行為)。
進口自用指直接進口或委托代理進口的自用應稅車輛的行為,不包括境內購買的進口車輛。
受贈使用指接受他人饋贈。
車輛購置稅和增值稅計算公式: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x稅率
增值稅應納稅額=不含增值稅銷售額×適用稅率=含增值稅銷售額÷(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價外征收的方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稅車輛的價格即計稅價格就成為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jù)。但是由于應稅車輛的來源不同,計稅價格的組成也就不一樣,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jù)的構成也就不同。
1.購買自用應稅車輛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以發(fā)票電子信息中的不含增值稅價作為計稅價格(也不包括銷售方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納稅人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提供其他有效價格憑證的情形除外。
應稅車輛存在多條發(fā)票電子信息或者沒有發(fā)票電子信息的,納稅人按照購置應稅車輛實際支付給銷售方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申報納稅。如果題目給出的是含增值稅價格,則:
購置稅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7.5%)。
計稅價格根據(jù)不同情況,按照下列情況確定:
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也就是說按您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開具的價費合計金額除以(1+17%)作為計稅依據(jù),乘以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購置稅率按7.5%計算)即為應繳納的車購稅。
納稅人進口自用車輛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納稅人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車輛,計稅依據(jù)由車購辦參照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車輛,納稅人申報的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依據(jù)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
車輛購置稅會計處理是:
1、企業(yè)購入車輛發(fā)生車輛購置稅時:
借:固定資產(chǎn)(含車輛購置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2、企業(yè)繳納車輛購置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貸:銀行存款
車輛購置稅的稅率:我國車輛購置稅實行統(tǒng)一比例稅率,稅率為10%。
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jù):
購買自用應稅車輛計稅依據(jù)的確定
納稅人購買自用分應稅車輛以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jù)
計稅價格的組成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如果價款含增值稅,則需要換算。
其中價外費用是指銷售方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基金、違約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等等。
注意代收款項的規(guī)定:使用銷售方單位票據(jù)收取的代收款項,應計入價外費用;
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車一申報制度。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以下簡稱納稅申報表),同時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jīng)車購辦審核后退還納稅人,復印件和《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報稅聯(lián)由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車主身份證明
車輛價格證明
車輛合格證明
車輛購置稅減免稅的具體規(guī)定:
我國車輛購置稅實行法定減免稅。減稅免稅范圍的具體規(guī)定是:
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防汛部門和森林消防等部門購置的由指定廠家生產(chǎn)的指定型號的用于指揮、檢查、調度、報汛(警)、聯(lián)絡的專用車輛;
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用現(xiàn)匯購買1輛個人自用國產(chǎn)小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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