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增值稅清算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后,依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及土地增值稅有關政策規(guī)定,計算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結清該房地產項目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款的行為。土地增值稅清算時間納稅人應當在滿足條件之日起9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手續(xù)。
更新時間:2022-03-07 13:01:08 查看全文>>
土地增值稅清算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后,依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及土地增值稅有關政策規(guī)定,計算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結清該房地產項目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款的行為。土地增值稅清算時間納稅人應當在滿足條件之日起9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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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可以分為:
一.增值額的計算:
增值額=轉讓房地產收入總額-扣除項目金額
其中,扣除項目金額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包括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guī)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2.開發(fā)土地的成本、費用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有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內的全部價款及有關的經濟利益,不允許從中減除任何成本費用。
1.取得的實物收入,按取得收入時的市場價格折算成貨幣收入;
2.取得的無形資產收入,要進行專門評估,在確定其價值后折算成貨幣收入;
3.取得的收入為外國貨幣,按照取得收入的當天或當月1日國家公布的市場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收入。
土地增值稅的特點有:
1.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為征稅依據。
2.征稅面比較廣。
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
征稅范圍的一般規(guī)定:
1.土地增值稅只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課稅,轉讓非國有土地和出讓國有土地的行為均不征稅。
2.土地增值稅既對轉讓土地使用權課稅,也對轉讓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的產權征稅。
3.土地增值稅只對有償轉讓的房地產征稅,對以繼承、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的房地產,則不予征稅。具體不征土地增值稅的房地產贈與行為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1)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yǎng)義務人的行為。
(2)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yè)的行為。其中,社會團體是指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希望工程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減災委員會、中國紅十字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老年基金會、老區(qū)促進會,以及經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其他非營利的公益性組織。
不屬于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的是將辦公樓用于出租的外商投資企業(yè)。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各類企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
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和納稅期限
1.納稅人應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2.對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
3.預征率: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qū)省份不得低于2%,中部和東北地區(qū)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區(qū)省份不得低于1%。
土地增值稅法是指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土地增值稅征收與繳納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我國現行土地增值稅的基本規(guī)范是1993年12月13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去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予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fā)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3、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其中,單位是指各類企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包括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個人包括個體經營者、港澳臺同胞、華僑、外國公民等。
征稅范圍的具體規(guī)定
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注意:對投資、聯營企業(yè)將上述房地產再轉讓的,應征收土地增值稅。
合作建房:建房自用:暫免;但建成后轉讓:征稅。
企業(yè)兼并轉讓房地產:在企業(yè)兼并中,對被兼并企業(yè)將房地產轉讓到兼并企業(yè)中的,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的交換:房地產的交換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注意:對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的,經當地稅務機關核實,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的抵押:在抵押期間不征收土地增值稅。待抵押期滿后,對于以房地產抵債而發(fā)生房地產權屬轉讓的,應列入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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