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份共有,就是按份額共有之意,這個份額,是抽象的,是所有權的份額,而不是共有物的份額。按份共有人的份額及于共有物的整體,以及共有物的每一部分。
更新時間:2025-08-19 15:06:41 查看全文>>
按份共有,就是按份額共有之意,這個份額,是抽象的,是所有權的份額,而不是共有物的份額。按份共有人的份額及于共有物的整體,以及共有物的每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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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區(qū)別:
1.概念不同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用益物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nóng)民集體和個人進行非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建設依法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權利,主要區(qū)別是使用權的目的、方式不同。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農(nóng)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yè),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nóng)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的年限內(nèi)讓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2.主體不同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國家的土地之上的物權,使用集體土地來進行建設的,而國有土地權的主體則是政府。
3.目的不同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用益物權。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設立:
1.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建設用地使用權自登記時設立。
2.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采取出讓或者劃撥等方式。
3.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下列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確屬必需的,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劃撥:
(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yè)用地;
地役權屬于用益物權。
用益物權是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chǎn)或動產(chǎn),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用益物權的目的在于標的物的使用價值)。
用益物權的特征:
(1)用益物權是以使用收益為目的的限定物權;
(2)用益物權的享有和行使通常以對物之占有為前提;
(3)用益物權是一種獨立的物權;
(4)用益物權的客體包括不動產(chǎn)和動產(chǎn)。
擔保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擔保期間,質(zhì)押財產(chǎn)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質(zhì)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物上代位性在抵押的時候會涉及到,了解更多閱讀以下內(nèi)容
擔保物權的物上代位性是什么
抵押權
1、使用期限
以無償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無償劃撥+轉(zhuǎn)讓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zhuǎn)讓房地產(chǎn)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zhuǎn)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并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無償劃撥+抵押
當事人以無償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時,對于拍賣所得,在依法繳納土地出讓金后,抵押權人才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4、無償劃撥+出資
1、共同共有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或者對共有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進行重大修繕的,應當經(jīng)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2、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是對同一所有權作量上分割的共有形態(tài),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就是按份額共有之意,這個份額,是抽象的,是所有權的份額,而不是共有物的份額。按份共有人的份額及于共有物的整體,以及共有物的每一部分。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因共有的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產(chǎn)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
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因此,當對外承擔債務的共有人所承擔的債務超出其應當承擔的份額時,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共有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了解更多請點擊
共有類型是什么
共同共有是什么
物權重合指的是同一財產(chǎn)向兩個以上債權人設定抵押權,不動產(chǎn)需要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動產(chǎn)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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