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經濟法》高頻考點:浮動抵押和最高額抵押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經濟法》高頻考點:浮動抵押和最高額抵押。本考點屬于《經濟法》第三章物權法律制度第八節(jié)抵押權的內容。
【內容導航】:
1.動產的浮動抵押
2.最高額抵押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熟悉掌握本考點。本考點2010年出過多選題。
【高頻考點】:浮動抵押和最高額抵押
1.動產的浮動抵押(2010年多選題)
經當事人書面協(xié)議,企業(yè)、個體工商戶、農業(yè)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xiàn)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xiàn)抵押權時的動產優(yōu)先受償。
(1)浮動抵押僅限于特定的主體,即企業(yè)、個體工商戶、農業(yè)生產經營者。
(2)浮動抵押僅限于動產。
(3)浮動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并且,浮動抵押權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4)抵押權的實現(xiàn)只能針對“確定”的財產,在下列情形發(fā)生時,應“確定”抵押財產:
、賯鶆章男衅谙迣脻M,債權未實現(xiàn);
②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郛斒氯思s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
④嚴重影響債權實現(xiàn)的其他情形。
2.最高額抵押
(1)最高額抵押的概念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xù)發(fā)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yōu)先受償。
(2)最高額抵押權的從屬性與不可分性
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債權的確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的債權確定:
、 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②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2年后請求確定債權;
③新的債權不可能發(fā)生;
、艿盅贺敭a被查封、扣押;
、輦鶆杖恕⒌盅喝吮恍嫫飘a或者被撤銷;
、薹梢(guī)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4)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通過協(xié)議變更債權確定的期間、債權范圍以及最高債權額,但變更的內容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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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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