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的會計處理-2021年CPA《會計》重要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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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土地使用權的會計處理
【所屬章節(jié)】
第四章 無形資產(chǎn)——第一節(jié) 無形資產(chǎn)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知識點】土地使用權的會計處理
土地使用權的會計處理
一、土地使用權的處理
企業(yè)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確認為無形資產(chǎn)。土地使用權用于自行開發(fā)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筑物時,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分別進行攤銷和提取折舊。
但下列情況除外:
1.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業(yè)外購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價款應當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地上建筑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分配;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chǎn)處理。
企業(yè)改變土地使用權的用途,停止自用土地使用權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時,應將其賬面價值轉為投資性房地產(chǎn)。
【疑難問題解答】工程在建階段的土地使用權攤銷應計入在建工程成本還是當期損益?
答:土地使用權在廠房等建筑物建設期間的攤銷應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疑難問題解答】對土地使用權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土地使用權可能作為固定資產(chǎn)核算,可能作為無形資產(chǎn)核算,也可能作為投資性房地產(chǎn)核算,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還可能將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作為存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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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第四章主要闡述了無形資產(chǎn)的確認、計量和處置問題。分數(shù)不高,考生可主抓重點內容,其它部分理解即可。當你在學習中遇到困惑時,不妨聽聽東奧名師張志鳳老師的課程講解,會豁然開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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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注會考試知識點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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