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的性質與確認條件_2023年注會會計重要考點




2023年注會備考已經(jīng)開始,各位小伙伴開始學習了嗎?注會會計科目難度較大,需要盡早開始學習。東奧會計在線整理了2023年注會會計重要考點,備考的小伙伴別錯過,快來打卡學習!
【知 識 點】存貨的性質與確認條件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存貨
第一節(jié):存貨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存貨的性質與確認條件
(一)存貨的概念
關鍵點:最終目的是出售,但周轉材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除外。
提示:
(1)為建造固定資產等各項工程而儲備的各種材料,雖然同屬于材料,但是由于是用于建造固定資產等各項工程,屬于工程物資,不符合存貨的定義,因此不能作為企業(yè)的存貨進行核算。
(2)下列項目屬于企業(yè)存貨
①企業(yè)接受外來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后,應視同企業(yè)的產成品(“視同”企業(yè)的產成品,即企業(yè)為加工或修理產品發(fā)生的材料、人工費等作為受托企業(yè)存貨核算);②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購入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屬于企業(yè)的存貨;③已經(jīng)取得商品所有權,但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物資;④已經(jīng)發(fā)貨但存貨的控制權并未轉移給購買方的發(fā)出商品;⑤委托加工物資;⑥以支付手續(xù)費方式委托代銷的商品等。
(3)對于受托代銷商品,由于其所有權未轉移至受托方,因而,受托代銷的商品不能確認為受托方存貨的一部分。所以填列資產負債表“存貨”項目時“受托代銷商品”與“受托代銷商品款”兩科目一增一減相互抵銷,不列為受托方存貨。
(二)存貨的確認條件
存貨在符合定義情況下,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與該存貨有關的經(jīng)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yè);
2.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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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知識點內容根據(jù)張志鳳老師《輕一高效基礎班》整理,張志鳳老師主編的《輕松過關?一》與課程內容同步,以下為《輕一》試讀內容,點擊圖片試讀更多!
以上就是注會會計第二章“存貨的性質與確認條件”相關知識點講解。注會考試備考是日積月累的過程,只有堅持不懈的努力,才能換來最后的成功,預祝考生們都能夠順利拿證!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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