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答疑精選:關于連續(xù)加工應稅品
【東奧小編】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迎來新考季,以下是東奧會計在線獨家提供的關于2015注會考試《稅法》科目第三章消費稅的部分精彩答疑,供學員們參考復習,幫助大家進行查漏補缺。
【提問原題】:
原題:單項選擇題
某高爾夫球具廠以外購已稅桿頭為原料生產高爾夫球桿,下列關于外購已稅桿頭已納的消費稅稅款的處理,正確的是( )。
A.外購已稅桿頭已納的消費稅可以按購進入庫數量在計算高爾夫球桿應納消費稅稅款中扣除
B.外購已稅桿頭已納的消費稅可以按生產領用數量在計算高爾夫球桿應納消費稅稅款中扣除
C.外購已稅桿頭已納的消費稅可以按高爾夫球桿的出廠銷售數量在計算高爾夫球桿應納消費稅稅款中扣除
D.外購已稅桿頭已納的消費稅不可以在計算高爾夫球桿應納消費稅稅款中扣除
正確答案:B
知識點: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答案解析:以外購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高爾夫球桿的,在對高爾夫球桿計征消費稅時,允許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準予扣除外購的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東奧注會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如果原料是外購的應稅品,抵扣的必要條件之一是同一大類稅目的。如果是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品,再加工生產應稅品,抵扣代收代繳消費稅,這個可以跨稅目嗎?
【東奧會計在線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不可以的,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品,再加工生產應稅品,抵扣的必要條件之一是同一大類稅目的。不能跨稅目。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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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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