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基礎考點: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
【東奧小編】現(xiàn)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基礎考點: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
【內容導航】:
(一)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的含義
(二)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目的
(三)進一步審計程序的類型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八章風險應對第二節(jié)針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進一步審計程序的內容。
【知識點】: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
(一)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的含義
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是指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目的和類型。
(二)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目的
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目的包括通過實施控制測試以確定控制運行的有效性,通過實施實質性程序以發(fā)現(xiàn)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
(三)進一步審計程序的類型
進一步審計程序的類型包括檢查、觀察、詢問、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zhí)行和分析程序。
【解讀】在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三個要素中,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最關鍵。
同時,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除了大家通常理解的方法外,更重要的是應結合控制測試或實質性程序的情形考慮,因為注冊會計師在控制測試獲取審計證據(jù)的目的與在實質性程序獲取審計證據(jù)的目的完全不同。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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