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險的自留額與分保額_25年中級經(jīng)濟師金融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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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導航】
再保險的自留額與分保額
【內(nèi)容導航】
第四章 保險公司
【知識點】
再保險的自留額與分保額
在再保險業(yè)務中,分保雙方責任的分配與分擔是通過確定自留額和分保額來體現(xiàn)的,分出公司根據(jù)償付能力所確定的自行承擔的責任限額稱為自留額或自負責任額;經(jīng)過分保由分入公司承擔的責任限額稱為分保額、分保責任額或接受額。
(一)自留額與分保額的計算
自留額與分保額可以用百分比表示,如自留額與分保額分別占保險金額的25%和75%;也可以用絕對值表示。根據(jù)分保雙方承受能力的大小,自留額與分保額均有一定的控制線,如果保險責任超過自留額與分保額的控制線,則超過部分應由分出公司自負或另行安排分保。
自留額與分保額可以以保險金額為計算基礎,也可以以賠款金額為計算基礎。
計算基礎不同,再保險的種類不同。
以保險金額為計算基礎的分保方式叫作比例再保險,
以賠款金額為計算基礎的分保方式叫作非比例再保險。
(二)危險單位的劃分
自留額和分保額都是按危險單位來確定的。
危險單位的劃分既重要又復雜,應根據(jù)不同的險種和保險標的來決定。
危險單位劃分的關鍵是要與每次保險事故最大可能損失范圍的估計聯(lián)系起來考慮,而不一定和保單份數(shù)相等同。
劃分危險單位的標準并不是一成不變的。
危險單位的劃分有時需要非保險領域的專業(yè)知識。對于每一危險單位或一系列危險單位的保險責任,分保雙方通過合同按照一定的計算基礎對其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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