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受讓金融資產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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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受讓金融資產:
債權人受讓包括現(xiàn)金在內的單項或多項金融資產的,應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guī)定進行確認和計量。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應當以其公允價值計量,金融資產確認金額與債權終止確認日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記入“投資收益”科目。但是,收取的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交易價格(即放棄債權的公允價值)存在差異的,應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處理。
(1)如取得的股權投資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
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等
銀行存款(支付的交易費用)
投資收益(差額)
(2)如取得的股權投資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交易費用)
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等
銀行存款(支付的交易費用)
投資收益(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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