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第四節(jié) 計稅依據(jù)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一】計稅依據(jù)
各種應稅憑證上所記載的計稅金額。
計稅金額以全額為主;余額計稅的有一個:技術(shù)合同。
(一)計稅依據(jù)的一般規(guī)定
1.(1)購銷合同
計稅依據(jù):合同記載的購銷金額。
商品購銷活動中,采用以貨換貨方式進行商品交易簽訂的合同,是反映既購又銷雙重經(jīng)濟行為的合同。對此,應按合同所載的購、銷合計金額計稅貼花,適用稅率0.3‰。
合同未列明金額的,應按合同所載購、銷數(shù)量依照國家牌價或者市場價格計算應納稅額。

趙老師
2019-10-10 09:29:58 1688人瀏覽
這個需要看題目具體是怎么給出的哦,印花稅合同金額有以下幾種計稅依據(jù):
①如果應稅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②如果應稅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③如果應稅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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