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是什么?
問題來源:
審查 | (1)稅務機關審查稅務行政許可申請,應當以書面審查為原則 (2)根據(jù)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實地核實的,應當指派2名以上稅務人員進行核查 | |
利害關系人 | (1)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fā)現(xiàn)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 (2)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相關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 |
集體討論 | 存在爭議的或者重大的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應當進行合法性審查,并經集體討論決定 | |
決定 | 準予許可 | 作出準予稅務行政許可的決定,應當制作并送達加蓋本稅務機關印章(或者許可專用章)的《準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書》,并在作出準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7日內,在辦稅服務廳或者其他辦公場所以及稅務機關門戶網(wǎng)站上公開稅務行政許可決定 |
不予許可 | 作出不予稅務行政許可的決定,應當制作并送達加蓋本稅務機關印章(或者許可專用章)的《不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書》,并應當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

王老師
2024-10-15 21:23:47 649人瀏覽
您好,同學,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目前我國稅務行政許可事項僅保留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最高開票限額審批。
為努力的您點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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