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征稅范圍為何與消費稅和增值稅一致?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出口不退,進口不征,征稅范圍怎么能和消費稅和增值稅相同呢?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B,D,E
答案分析:納稅人違反增值稅、消費稅有關(guān)稅法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不作為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征收依據(jù)。

丁雪
2023-12-25 09:33:24 1041人瀏覽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以下簡稱“兩稅”)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繳納的“兩稅”稅額為計稅依據(jù)而征收的一種稅。
實際繳納的“兩稅”是指銷項稅-進項稅后,需要繳納的增值稅。而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jù)就是“兩稅”實際繳納的部分。
所以說其征稅范圍與“兩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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