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分析法的方法論基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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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分析法的方法論是以有關項目基期年度的平均資金需要量為基礎,根據(jù)預測年度的生產經營任務和資金周轉加速的要求,進行分析調整,來預測資金需要量的一種方法。
資金需要量因素分析法公式
資金需要量=(基期資金平均占用額-不合理資金占用額)×(1±預測期銷售增減率)×(1±預測期資金周轉速度變動率)
【提示1】在單價不變的情形下,銷售增長表現(xiàn)為銷量的增長,要需要企業(yè)籌集更多資金外購原材料、設備以增加產量實現(xiàn)銷量的增長,因此銷售增長需要依靠資金需要量增長作為支撐,所以預測期銷售增長時,用“+”號;反之用“-”號。
【提示2】資金周轉速度越快,資金的利用效率越高,相對節(jié)約資金的投入,所以預測期資金周轉速度加快,用“-”號;反之用“+”號。
因素分析法特點:計算簡便,容易掌握,但預測結果不太精確。
因素分析法適用:通常用于品種繁多、規(guī)格復雜、資金用量較小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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