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中級會計實務》答疑精選:資產計稅基礎。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不懂為什么廣告費明明是費用,現(xiàn)在可以作為資產?老師還提到,作為資產和負債,賬面價值都是0,但是計稅基礎是不是不一樣?和張志鳳老師課件里提到的有點出入?
還有捐贈支出如果視為資產,賬面價值為0.那計稅基礎不是應該=賬面價值-未來可以抵扣的金額=0-500=-500?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1.不懂,為什么廣告費明明是費用,現(xiàn)在可以作為資產?老師還提到,作為資產和負債,賬面價值都是0,但是計稅基礎是不是不一樣?
回答:因為我國所得稅會計采用了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要求企業(yè)從資產負債表出發(fā),通過比較資產或者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來判斷和確認遞延所得稅的。這里不是將廣告費作為資產,而是從廣告費是否支付方面考慮,可能對資產或者負債的影響,來判斷是否存在遞延所得稅。下面舉例說明。
例:A公司2012年發(fā)生了1 000萬元廣告費支出,發(fā)生時已作為銷售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稅法規(guī)定,該類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允許當期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允許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稅前抵扣。A公司2012年實現(xiàn)銷售收入5 000萬元。
解析:廣告費支出一般來說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資產和負債,所以我們單從定義來考慮,廣告費超出部分250萬元(1 000-5 000×15%)是可以結轉以后年度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定義是以后可以在稅前列支的金額,所以超出這部分乘以稅率得到的金額62.5萬元(250×25%)就是計入遞延所得稅的部分。
而如果從廣告費是否支付來考慮,如果已經支付,那么從資產角度考慮,賬面價值為0,計稅基礎為以后可以稅前列支的部分=1 000-5 000×15%=250,那么資產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50萬元。
如果沒有支付,那么作為負債其他應付款來核算,負債賬面價值為1 000萬元,計稅基礎=賬面價值-以后可以稅前列支的金額=1 000-250=750(萬元),那么負債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產生可抵扣性差異250萬元。
2.還有捐贈支出如果視為資產,賬面價值為0.那計稅基礎不是應該=賬面價值-未來可以抵扣的金額=0-500=-500?
回答:根據《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九條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币虼耍鶕募(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若超出部分文件未規(guī)定可以結轉到以后年度扣除。那么對于這部分稅法上是不認可的,以后也不可以抵扣,所以不會產生遞延所得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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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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