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B,C
答案分析:

馬老師
2023-11-10 18:15:07 586人瀏覽
給您總結如下:
稅務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 | 限于稅務機關作出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 |
征稅行為★★★ | (1)確認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減稅、免稅、退稅、抵扣稅款、適用稅率、計稅依據(jù)、納稅環(huán)節(jié)、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款征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為 (2)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 (3)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委托的單位和個人作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代征行為等 |
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為 | — |
發(fā)票管理行為 | 包括發(fā)售、收繳、代開發(fā)票等 |
稅收保全措施、強制執(zhí)行措施 | (1)稅收保全措施: ①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chǎn) (2)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 ①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當事人存款中扣繳稅款 ②依法拍賣或變賣所扣押、查封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chǎn)以抵繳稅款 |
行政處罰行為 | (1)罰款 (2)沒收財物和違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稅權 |
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 | (1)頒發(fā)稅務登記 (2)開具、出具完稅憑證、外出經(jīng)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3)行政賠償 (4)行政獎勵 (5)其他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 |
資格認定行為 | — |
不依法確認納稅擔保行為 | — |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 具體行政行為 | — |
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行為 | — |
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出境行為 | — |
其他具體行政行為 | — |
除上述標紅外,表格中其余都是“非征稅行為”,簡單理解,“征稅行為”一般都是與稅款的征收和繳納相關的,您再理解一下哦,如仍有疑問,歡迎您繼續(xù)提問,祝您考試順利通關~~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
2025-05-24
-
2025-03-31
-
2024-09-24
-
2023-11-16
-
202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