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2.消極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虛假陳述
(1)不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主體,即使知悉相關應予披露的信息,其沉默本身不構成虛假陳述。
(2)如果其將相關信息公開,也不構成法定的信息披露,而是構成信息泄露。
(3)如果主動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則屬于利用信息擾亂證券市場,具體包括:
①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②禁止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jié)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yè)人員,證券業(yè)協(xié)會、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
③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信息必須真實、客觀,禁止誤導。傳播媒介及其從事證券市場信息報道的工作人員不得從事與其工作職責發(fā)生利益沖突的證券買賣。

王老師
2022-06-10 13:06:10 4189人瀏覽
尊敬的學員,您好:
積極信息披露義務人是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主體,即發(fā)行人或上市公司、發(fā)行人或上市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承銷商、保薦人、專業(yè)服務機構等法定信息披露義務人。
消極信息披露義務人是不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主體。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相關答疑
-
2025-08-17
-
2025-08-06
-
2022-08-11
-
2022-07-16
-
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