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財產轉讓扣除裝修費
什么時候用15%,是么時候用10%,什么時候不可扣除或全額扣除?
土增稅扣除項目里的裝修費可以全額扣除是吧
財產租賃可以扣除裝修費嗎
麻煩老師對各個稅種里的裝修費扣除做個總結
問題來源:

孫老師
2024-08-08 10:32:23 1085人瀏覽
個人所得稅:
個人住房轉讓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其中,合理費用包括裝修費(它是可以扣除的,只是限額扣除)
納稅人能提供實際支付裝修費用的稅務統(tǒng)一發(fā)票,并且發(fā)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與轉讓房屋產權人一致的,經稅務機關審核,其轉讓的住房在轉讓前實際發(fā)生的裝修費用,可在以下規(guī)定比例內扣除:
(1)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額為房屋原值的 10%
契稅:
承受已裝修房屋的,應將包括裝修費用在內的費用計入承受方應交付的總價款作為契稅計稅依據
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銷售已裝修的房屋,其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產開發(fā)成本——是的,是全額扣除
財產租賃所得,不能扣除裝修費哈~但是可以扣除修繕費,即:
(1)每次(月)收入不超過4000 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 每次(月)收入額- 準予扣除項目- 修繕費用(800 元為限)-800 元
(2)每次(月)收入超過4000 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 準予扣除項目- 修繕費用(800 元為限)]×(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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