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呂老師
2025-05-16 13:02:01 352人瀏覽
其他事項段中的“未在報表中披露”并不等同于錯報,關鍵在于該事項是否屬于會計準則要求的披露范圍。如果相關事項未被財務報告框架強制要求披露,注冊會計師基于職業(yè)判斷認為需要補充說明以幫助使用者理解審計工作或報告責任時,就會使用其他事項段。這種情況并非錯報,因為企業(yè)沒有違反披露義務。而真正的錯報是指應當披露但未按準則要求披露的情況,此時會影響審計意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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