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積分兌換如何確認收入?
老師,這里的2016年已兌5000,預計再兌9000,那總共是14000,那為什么不是*5000/14000呢?
問題來源:
2016年度,有5000個積分被兌換,并且新城公司繼續(xù)預計將有9000個積分被兌換。
2017年度,累計有8000個積分被兌換。預計將有9500個積分被兌換。
2018年12月31日,授予的獎勵積分剩余部分失效。
要求:不考慮其他因素,計算2016年、2017年及2018年新城公司因該項業(yè)務(wù)應(yīng)確認的收入并作出相關(guān)會計分錄。(計算結(jié)果保留整數(shù))

李老師
2019-05-28 14:48:05 6621人瀏覽
獎勵積分在2016年應(yīng)確認收入的部分=2016年兌換的獎勵積分數(shù)÷2016年末預計要被兌換的獎勵積分數(shù)×獎勵積分部分對應(yīng)的收入,即甲公司確認獎勵積分的收入=8676×5000/9000=4820(元)。其中9000為2016年末預計未來三年內(nèi)一共可能被兌換的獎勵積分數(shù),所以不需要加上本期兌換的獎勵積分數(shù)5000的。
這回您在理解一下試試,如果還有疑問,我們可以繼續(xù)交流。相關(guān)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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