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中債務如何處理
公司依法定程序進行注銷,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
如果經(jīng)公告,在45天內(nèi)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為自動放棄權利。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由股東承擔法律責任。
可以查詢工商檔案,檔案中應該有單位的債權債務承受人,否則工商部門不會核準注銷。同時,還可以要求債權債務承受人承擔責任。
依據(jù)公司法的規(guī)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nèi)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nèi)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nèi),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稅務注銷時增值稅進項稅如何處理
①做一筆無票收入讓增值稅銷項稅金等于或略大于留抵的進項稅金,平進平出不交增值稅或者交少量增值稅;
②做增值稅進項稅金轉(zhuǎn)出,企業(yè)主動放棄這部分稅款作為損失,這樣增值稅留抵的進項稅金就解決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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