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tài)度
注冊會計師考試屬于職業(yè)準入類考試,并不是升學考試。升學考試比的是“誰考得比我差,我才能錄取”,而職業(yè)準入類考試是“誰及格誰有資格”,所以考生的學習目標是很單一的,就是為了及格。
為了及格,考生必須在備考階段端正態(tài)度,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備考階段是枯燥乏味的,是磨人心智的,只有堅持到底,才能獲得最后的勝利。
2.夯實基礎,滾動提高,融會貫通
CPA稅法的客觀題中,計算量的比重有所下降,剩下的客觀題基本上都是基礎性知識點的考查。這些瑣碎的知識點,就要求考生一定要重視基礎,在復習備考時要注重專業(yè)基礎的積累,夯實基礎。
最近幾年,有部分考生選擇在考前突擊備考,想著“n天過關”之類,比較浮躁、忽視基礎??荚嚸}的知識點越來越瑣碎、越來越細節(jié),“平日不求甚解,考前只求通過”的復習方式對考生復習的難度越來越大。
考生在備考時務必要打牢基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有了扎實的基礎,在后續(xù)的學習過程中才能熟練掌握并運用。比如,在增值稅的學習前期,一定掌握“銷項稅”和“進項稅”的邏輯關系,這樣才能理解為什么一般納稅人在特定的銷售行為可以選擇簡易計稅,為什么有些進項稅不能做抵扣,才能理解生產企業(yè)出口增值稅“免抵退稅”的計算思路……這些都是考生要有循序漸進和扎實的基礎。
要關注稅種之前的關聯,注意融會貫通。教材是按稅種順序編寫的,考試時卻經常稅種之間各知識點的異同點,這也是命題常態(tài)。比如視同銷售,增值稅里有視同銷售,消費稅也有,企業(yè)所得稅也有,那在考試時很容易將同一個視同銷售行為在不同稅種里組合考查,視同銷售在不同稅種里的是有相同點的,也有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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