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無償贈送貨物、服務請幫做個總結。
關于無償贈送貨物、服務請幫做個總結。并解答如果一個企業(yè)用自己的運輸車自發(fā)向貧困地區(qū)(不一定是國家列明的扶貧地區(qū)送一車大米,涉及的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印花稅等情況
問題來源:
喬老師
2025-09-26 13:52:31 203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1,捐贈貨物,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捐贈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區(qū)分是否用于公益事業(yè),是則不用繳納稅款,不是則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提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或直接無償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qū)的單位和個人,免征增值稅。在政策執(zhí)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qū)實現脫貧的,可繼續(xù)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
2,增值稅,提供的服務不用繳納增值稅;運送的大米,如果是企業(yè)的,那么就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企業(yè)所得稅:無償提供服務,通常要視同銷售確認收入和成本。
大米,如果是企業(yè)的,首先視同銷售確認收入和成本;其次捐贈支出,按照您的表述,應該是屬于納稅人直接對受益人進行的捐贈,不能稅前扣除。但是如果符合公益性捐贈規(guī)定(比如通過政府部門進行的),那么可以限額在稅前扣除。
印花稅:
如果是無償贈送的服務和大米,不涉及簽訂憑證,就不用繳納印花稅。
運送的大米如果是購買的,那么購買時會簽訂買賣合同,此時需要繳納印花稅。
另外提示一下,附有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證明文件的運費結算憑證,免征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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