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D
答案分析:(1)選項BC:可以辦理轉移登記;(2)選項A:所謂的“姓名變更”,并非指權利人發(fā)生變化,指的是權利人改名。

滿老師
2021-07-13 18:36:33 5515人瀏覽
勤奮可愛的學員,你好:
變更登記中的共有性質發(fā)生變更是主體不變,共有人不變,例如甲和乙之間,原來是共同共有,現在是按份共有就是變更登記。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xù)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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