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取生產資料與車間修繕是否視同銷售?
老師,麻煩問下為什么換取生產資料增值稅需要視同銷售,而用于車間修繕不需要視同銷售,不是很理解,麻煩解答,謝謝。
問題來源:
(1)外購原材料并支付運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材料金額50萬元、稅額6.5萬元,取得運輸企業(yè)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運費金額1萬元、稅額0.09萬元。
(2)將自產A涂料對外銷售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銷售金額60萬元、稅額7.8萬元。
(3)將自產A涂料200桶用于車間修繕;將自產A涂料500桶換取一批生產工具,未互開發(fā)票。
(4)受乙企業(yè)委托訂制一批帶有乙企業(yè)標識的B涂料300桶,乙企業(yè)提供主要材料成本2萬元并支付不含稅加工費1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涂料消費稅稅率為4%)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B涂料的VOC含量為420克/升,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費稅。
業(yè)務(2):7.8萬元
業(yè)務(3):500×100/10000×13%=0.65(萬元)
自產產品用于本廠車間修繕(增值稅應稅項目)不視同銷售。
業(yè)務(4):1×13%=0.13(萬元)
增值稅銷項稅合計=7.8+0.65+0.13=8.58(萬元)
甲廠應納增值稅=8.58-6.5-0.09=1.99(萬元)。
①自產涂料用于車間修繕,對于消費稅而言,屬于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以外的其他方面,應在移送時計算消費稅;但對于增值稅而言,屬于用于應稅項目范疇,不視同銷售。
②自產涂料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增值稅(平均價)和消費稅(最高價)的計稅依據不同。

金老師
2023-04-24 14:41:55 4543人瀏覽
在增值稅中用于車間的修繕屬于用于在建工程,營改增之后在建工程也屬于增值稅的征收范圍,所以屬于用于應稅項目,所以自產貨物是不需要視同銷售的。
自產的貨物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屬于銷售行為,相當于一買一賣,用賣自產貨物,買來了生產資料,只不過對方是以非貨幣性資產支付的,所以需要繳納增值稅。
您理解下~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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