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qū)分和計算不得抵扣與不得計提加計抵減的進項稅
麻煩老師解釋一下,不得抵扣的進項稅計算公式和不得計提加計抵減的進項稅如何區(qū)分,原理是什么呢
麻煩老師解釋一下,不得抵扣的進項稅計算公式和不得計提加計抵減的進項稅如何區(qū)分,原理是什么呢
問題來源:

孫老師
2024-08-12 09:32:32 501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xué),您好: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和不得計提加計抵減的進項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通常指的是那些用于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或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的購進業(yè)務(wù)所含的進項稅。這些進項稅不能從銷項稅中抵扣,因此會增加企業(yè)的稅負。
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下,應(yīng)納稅額的基本公式=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就是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減,進而應(yīng)納稅額加大)
而加計抵減——其實是一種優(yōu)惠。
不得計提加計抵減的進項稅,是在計算加計抵減額時需要排除的部分。加計抵減政策允許企業(yè)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一定比例加計抵減應(yīng)納稅額,這是一種稅收優(yōu)惠。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進項稅額都可以參與加計抵減。例如,如果進項稅額與免稅項目、簡易計稅項目等相關(guān),那么這部分進項稅額就不能參與加計抵減。(當然也不能抵扣)
兩者的主要區(qū)別在于: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關(guān)注的是哪些進項稅不能用于抵扣銷項稅,而不得計提加計抵減的進項稅關(guān)注的是在計算加計抵減額時哪些進項稅需要排除。
至于當進項稅額無法劃分到底哪些可以抵扣、哪些可以計提加計抵減額,其具體的計算公式原理上差不多,都是按照銷售額的比例計算,但是二者計算出來的金額意思是一樣的。
因為進項稅額無法劃分到底哪些可以抵扣、哪些可以計提加計抵減額,那么人為規(guī)定按照“銷售額”占比來劃分。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 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 當期全部銷售額
兼營出口貨物勞務(wù)、發(fā)生跨境應(yīng)稅行為且無法劃分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勞務(wù)和發(fā)生跨境應(yīng)稅行為的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給您一個愛的鼓勵,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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