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營安裝工程使用外購原材料,進項稅要轉出嗎?
自營安裝工程期間領用外購的生產用原材料,進項稅額2.6萬不是應該轉出計入在建工程嗎?為什么輕一66頁的第二小題的會計分錄答案卻沒有轉出進項稅額2.6萬呢?那么什么情況下轉出,什么情況下不轉出呢?
問題來源:
(1)2×20年12月1日,乙公司購入一條需要安裝的生產線,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生產線售價為10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30萬元;發(fā)生保險費2萬元(不考慮增值稅),款項均以銀行存款支付;沒有發(fā)生其他相關稅費。
(2)2×20年12月1日,乙公司開始以自營方式安裝該生產線。安裝期間領用生產用原材料的實際成本為20萬元,購入時確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26萬元,該原材料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發(fā)生安裝工人工資8萬元,沒有發(fā)生其他相關稅費。
(3)2×20年12月31日,該生產線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當日投入使用。該生產線預計使用年限為6年,預計凈殘值為34萬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4)2×21年12月31日,乙公司在對該生產線進行檢查時發(fā)現其已經發(fā)生減值。
乙公司預計該生產線在2×22年至2×25年每年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預計2×26年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以及該生產線使用壽命結束時處置形成的現金流量凈額合計為200萬元;假定按照5%的折現率和相應期間的時間價值系數計算該生產線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
已知部分時間價值系數如下:
|
1年 |
2年 |
3年 |
4年 |
5年 |
5%的福利現值系數 |
0.9524 |
0.9070 |
0.8638 |
0.8227 |
0.7835 |
(5)2×22年1月1日,該生產線的預計尚可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12.56萬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6)2×22年6月30日,乙公司采用出包方式對該生產線進行改良。當日,該生產線停止使用,開始進行改良。在改良過程中,乙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總價款122.14萬元。
(7)2×22年8月20日,改良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并于當日投入使用,預計尚可使用年限為8年,預計凈殘值為10.2萬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2×22年12月31日,該生產線未發(fā)生減值。
(8)2×23年4月30日,乙公司將該生產線出售,售價為9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17萬元,收到款項存入銀行。
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可收回金額為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和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二者中較高者。
要求:
借:在建工程 100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0
貸:銀行存款 1132
【提示】乙公司購入需要安裝的生產線,購入時直接投入工程,而不通過工程物資核算。
借:在建工程 28
貸:原材料 20
應付職工薪酬 8
借:固定資產 1030
貸:在建工程 1030
而該生產線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為782萬元,可收回金額為兩者中的較高者,所以該生產線可收回金額為807.56萬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56.44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56.44
借:在建工程 728.06
累計折舊 245.5(166+79.5)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56.44
貸:固定資產 1030
(答案中涉及“應交稅費”科目,必須寫出其相應的明細科目及專欄名稱)(★★★)
借:固定資產清理 780.2
累計折舊 70
貸:固定資產 850.2
借:銀行存款 1017
貸:固定資產清理 780.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7
資產處置損益 119.8

劉老師
2021-02-16 07:14:54 5820人瀏覽
在建工程 是繳納增值稅項目, 原材料用于應稅項目, 材料進項稅可以抵扣,購入材料時候進項稅抵扣了,
現在就不用做轉出,還是可以抵扣進項稅,就只按照原材料成本計在建工程,
若原材料用于免稅項目,食堂這樣的集體福利事項,是做進項稅轉出。
若用于應稅項目,不用做進項稅轉出。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xù)交流,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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