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是指應繳土地增值稅的開發(fā)項目進行清算應達到的條件。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有兩種,一是主動清算條件,二是被動清算條件。主動清算條件及時間: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被動清算條件及時間: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等;取得銷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xù);省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更新時間:2022-05-24 16:29:37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