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B,C,E
答案分析:選項D:沒有免稅規(guī)定。

金老師
2023-10-23 16:06:18 1267人瀏覽
1.特殊主體照顧類
(1)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免征增值稅。
(2)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免征增值稅。
(3)軍隊轉業(yè)干部就業(yè)。(3年內免征增值稅)
(4)隨軍家屬就業(yè)。(3年內免征增值稅)
3.無形資產相關:
個人轉讓著作權。
2.不動產相關:
(1)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稅。
(2)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征增值稅。
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yǎng)或者贍養(yǎng)義務的撫養(yǎng)人或者贍養(yǎng)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
(3)個人銷售其購買的住房
地區(qū) | 購買時間 | 住房性質 | 稅務處理 |
北京 上海 廣州 深圳 | 不足2年 | 不必區(qū)分 住房性質 | “全額”按照5%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
2年以上 (含2年) | 非普通住房 | 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 |
普通住房 | 免征增值稅 | ||
其他城市 | 不足2年 | 不必區(qū)分 住房性質 | “全額”按照5%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
2年以上 (含2年) | 免征增值稅 |
3.金融服務相關
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yè)務,免征增值稅。
4.扶貧貨物捐贈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或直接無償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qū)的單位和個人,免征增值稅。在政策執(zhí)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qū)實現(xiàn)脫貧的,可繼續(xù)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
5.其他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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