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
答案分析:企業(yè)發(fā)生的損失準予在會計利潤總額中減除,接受捐贈收入應按照價稅合計金額計入營業(yè)外收入中進而計入會計利潤總額。會計利潤總額=2650-20-20×13%+30+3.9=2661.3(萬元)。財政補貼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150-100=5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50萬元;繳納的稅收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甲企業(yè)當年應繳納企業(yè)所得稅=(2661.3-50-200+18-600-55-50+20)×25%=436.08(萬元)。
【考點】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參考輕一P110。

劉老師
2023-11-12 14:35:52 808人瀏覽
結合購進理解,如果自己購進需要支付價+稅金額,現在接受捐贈,對于接受方來講,相當于沒有花費一分錢就取得了,所以無論是價還是稅均屬于收益,需要計入營業(yè)外收入,因此稅需要影響會計利潤。
同時提示一下,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影響的是原材料成本的確定,本題中進項稅額允許抵扣,那么企業(yè)只需以30計入原材料成本,相應的進項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如果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那么企業(yè)需要以30+3.9計入原材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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