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問題來源:
五、保證
2.保證期間長度與起算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
【提示】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六)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張老師
2022-06-09 14:46:49 757人瀏覽
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除斥期間)是為了督促債權人及時行權,債務人到期無法還款,債權人在6個月內要找保證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過了6個月,保證人不在承擔保證責任。沒過訴訟時效期間,可以提起訴訟時效。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債權人超過訴訟時效無權再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您在理解一下哈~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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