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喬老師
2024-06-04 20:25:10 318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xué),您好:
納稅調(diào)整是調(diào)整會計和稅法處理的差異。
業(yè)務(wù)(4)中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加計抵減額800萬元:
(1)在會計角度,已經(jīng)計入其他收益科目,進而計入了會計利潤;
(2)在企業(yè)所得稅角度,加計抵減額800萬元,不同時滿足專項資金撥付文件、專門資金管理辦法、資金收入支出單獨核算這三個條件,不能作為不征稅收入,需要計入應(yīng)納稅所得額照章納稅。
因此,會計和稅法角度的處理是沒有稅會差異的,不需要納稅調(diào)整。
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祝您輕松過關(guān)!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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