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冊會計師為何沒有實施審計程序獲取補充事項證據?
這句話是什么意思,老師翻譯一下吧?看了解析也沒看明白,是不是太絕對了,還是說有背景沒有交待完整?
問題來源:
(1)A注冊會計師擬在與治理層溝通計劃的審計范圍和時間安排時,溝通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具體金額。
(2)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與甲公司管理層討論了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和內部控制的其他缺陷,因此,不再以書面形式向治理層正式通報。
(3)A注冊會計師與治理層口頭溝通了關于治理結構的重大問題后,僅將溝通的內容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
(4)對于審計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A注冊會計師根據職業(yè)判斷認為采用口頭形式溝通不適當,以書面形式與治理層進行了溝通。
(5)A注冊會計師沒有專門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與補充事項相關的審計證據。
(6)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中發(fā)現甲公司銷售經理存在受賄行為,因從經理處獲知該事項董事會已經知悉,未再與董事會或股東會溝通。
要求:
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田老師
2022-04-17 18:57:51 1560人瀏覽
勤奮可愛的學員,你好:
因為是補充事項,審計準則并不要求注冊會計師設計程序來識別與治理層溝通的補充事項,可能在實施其他審計程序的過程中就可能獲取這些事項信息,所以A沒有專門實施審計程序來獲取與補充事項相關的審計證據是恰當的。
希望老師的解答能夠對您所有幫助~祝您輕松過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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