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期限和起算時間怎么確定?
承諾期限是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才可以。但是為什么信件要以“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這兩者感覺是矛盾的?不知道怎么理解

郭老師
2021-05-30 07:57:17 765人瀏覽
是不矛盾的
承諾期限是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才可以。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guī)定到達: ①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 出承諾。②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 在合理期限內到達。這點是講承諾的期限。承諾應當到達的時間段。
下面這點講解承諾什么時候開始起算,如果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起算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fā)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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