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晉升2023全國稅種知識講解印花稅計稅依據(j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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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計稅依據(jù)是收入作為計稅嗎?含稅收入嗎?
問題來源:
稅種知識-其他稅種
目錄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
二.印花稅
三.資源稅
四.環(huán)境保護稅
五.煙葉稅
六.關稅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
納稅人 |
稅法規(guī)定征收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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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依據(jù) |
實際繳納的增值稅與消費稅稅款 |
||
稅率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qū)的 |
7% |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zhèn)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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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qū)、縣城或鎮(zhèn)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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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費)計算 |
應納稅額 =(實繳的增值稅 + 實繳的消費稅)×適用稅率 |
||
教育費附加 |
征收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
||
地方教育附加 |
|||
計征依據(jù) : 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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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費附加 |
征收比率(費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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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附加 |
征收比率(費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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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之和×征收比率 |
【提示】
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jù)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進口不征 |
對進口貨物或者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 |
出口不退 |
對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以及因優(yōu)惠政策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對出口產(chǎn)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征的教育費附加。 |
可退 |
因減免增值稅、消費稅而發(fā)生退稅的。 |
一律不退 |
兩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規(guī)定外,對隨兩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不予退(返)還。 |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XX年9月向稅務機關實際繳納增值稅260 000元、消費稅750 000元、城市維護建設稅70 700元,則需繳納的教育費附加為多少?
(260 000+750 000)×3%=30 300元
二.印花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
應稅憑證,是規(guī)定的合同、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和營業(yè)賬簿。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
提示:書立應稅憑證的納稅人是指對應稅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包括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jù)人和使用人:
①立合同人,是指簽訂各類應稅合同的當事人
②立賬簿人,是指開立財務核算賬簿的單位及個人
③立據(jù)人,是指書立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的單位及個人
④使用人,是指在境外書立,但在境內使用應稅憑證的單位及個人
分析:美國A公司與法國B公司在泰國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合同約定B公司將位于北京一棟辦公大樓租賃給A公司使用。問:是否需要計算印花稅?
解析:簽訂合同的雙方為外國企業(yè),簽訂地點在境外,但該合同的標的是境內的不動產(chǎn),屬于在境內使用的憑證,因此,A公司和B公司均應當在境內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的計稅
① 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② 應稅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的計稅依據(jù),為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③應稅營業(yè)賬簿的計稅依據(jù),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④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jù),為成交金額。

鄒老師
2024-01-26 14:54:15 887人瀏覽
按賬上收入的不含稅金額計算
根據(jù)印花稅法規(guī)定,第五條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如下: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二)應稅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的計稅依據(jù),為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三)應稅營業(yè)賬簿的計稅依據(jù),為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jù),為成交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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