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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計稅依據(jù)是什么呢,不用價稅分離嗎

扣除項目及其金額 2024-10-27 14:38:21

問題來源:

65.該工廠2023年5月份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可以扣除的稅金為(  )萬元。
A、135.31
B、162.59
C、147.39
D、167.39

正確答案:A

答案分析:該工廠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準予扣除的稅金包括城市維護建設(sh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不包括增值稅。
該工廠5月份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可以扣除的印花稅=13000×0.05%=6.5(萬元)
該工廠5月份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可以扣除的城市維護建設(shè)稅和附加合計=13000÷(1+9%)×9%×(7%+3%+2%)=128.81(萬元)
該工廠5月份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可以扣除的稅金=128.81+6.5=135.31(萬元)。

查看完整問題

馬老師

2024-10-27 22:41:33 633人瀏覽

尊敬的學(xué)員:

印花稅計稅依據(jù)按合同金額計征印花稅的情形:

①如果應(yīng)稅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②如果應(yīng)稅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③如果應(yīng)稅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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