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B,C
答案分析:(1)選項AB:乙不能取得遺失物的所有權,乙將手機轉讓給丙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2)選項CD: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乙)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丙)請求無償返還原物;但是,受讓人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

劉老師
2024-04-15 15:09:07 481人瀏覽
下面結合法條來講一下這的問題,同學對此有一些混淆:
1.甲(丟了)→乙(撿到,并賣了)→丙(買的,自己是經銷商)
2.所有權人(甲)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丙)占有的,權利人(甲)有權向無處分權人(乙)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丙)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是,受讓人(丙)通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甲)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丙)所付的費用。權利人(甲)向受讓人(丙)支付所付費用后,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也就是說如果本題中如果乙是具有經營資格的手機經銷商,那么甲就應該向丙付錢,但是本題中,乙不是。
這塊確實距離日常生活較遠,同學再理解一下,有問題隨時提問,老師會為同學及時作答的。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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