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知識點梳理】
1.要約既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銷,對撤回無限制,但對撤銷有限制;
承諾只能撤回但不能撤銷。
2.要約是法律行為,具有法律約束力;
要約邀請不屬于法律行為,沒有法律約束力。
3.更改要約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的,是新要約;
更改要約的非實質(zhì)性內(nèi)容的,只要要約人不表示反對,可以視為有效承諾。合同以更改后的內(nèi)容為準。

張老師
2021-08-12 13:12:07 715人瀏覽
對要約撤銷的限制其實就是說要約撤銷的限制性條件,主要有兩條:要約中規(guī)定了承諾期間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不可撤銷,并已經(jīng)為履行合同做了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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