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織工作經(jīng)費是否包括出差參會及慰問費用?
請問,像是出差參加黨會,或者慰問困難黨員,這些費用屬于黨組織工作經(jīng)費范圍嗎?還是屬于差旅費和福利費,應該限額扣除?
問題來源:

鄭老師
2025-03-12 17:00:44 755人瀏覽
若是出差參加上級黨組織召開的會議(如黨代會、培訓會)相關交通、住宿等費用屬于黨員教育培訓經(jīng)費范圍,可以直接從黨組織工作經(jīng)費列支;也可單獨列為差旅費科目,需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按差旅費扣除,無明確限額,但需要符合合理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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