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特別風險時,可以只實施控制測試嗎?
資料三第一問這道題 存在特別風險時 僅 實施實質性程序不夠?可不可以只實施控制測試呢?
問題來源:
資料一:
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所了解的甲公司情況及其環(huán)境,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1)甲公司上市后營業(yè)收入保持穩(wěn)定增長,每年增長10%左右。2019年2月,甲公司董事會向管理層下達2019年度經營目標,其中要求2019年度營業(yè)收入較2018年度至少增長20%。2020年1月,市場研究機構發(fā)布的報告顯示,2019年家用電器行業(yè)營業(yè)收入平均增長率為10.5%。
(2)為了進一步拓展國內市場份額,甲公司將原來以現銷為主的銷售方式改為以賒銷為主的銷售方式。
(3)2019年2月,甲公司除了在國內增加銷售分支機構外,在東南亞新設了若干分支機構,盡管如此,由于受到自然災害的影響,甲公司出口東南亞等國的銷售訂單銳減,出口產成品存貨庫存積壓嚴重。
(4)2019年,甲公司董事會提出科技創(chuàng)新計劃,加大研發(fā)資金的投入,研發(fā)產品新技術。
(5)為了促進公司業(yè)績實現年初預定目標,甲公司董事會調整績效政策,大幅提高管理層效益工資與當年實現盈利的比例。
(6)甲公司使用ERP系統(tǒng)進行業(yè)務核算,期末自動生成財務報表。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甲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表時測試了該ERP系統(tǒng),注意到甲公司信息技術一般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甲公司在2019年對ERP系統(tǒng)相應的信息技術一般控制進行了改進,并且重新開發(fā)應用了部分與財務核算相關的模塊。
資料二:
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甲公司的財務數據,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金額單位:萬元 |
||
項目 |
未審數 |
已審數 |
2019年 |
2018年 |
|
營業(yè)收入 |
96000 |
80000 |
銷售費用——分支機構 |
1000 |
980 |
應收賬款 |
22000 |
8000 |
減:壞賬準備 |
600 |
600 |
存貨 |
10000 |
5000 |
減:存貨跌價準備 |
100 |
100 |
開發(fā)支出 |
25000 |
1000 |
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審計計劃,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1)A注冊會計師認為甲公司存在低估負債的特別風險,在了解相關控制后,未信賴這些控制,直接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
(2)甲公司存貨存放在多個地點,A注冊會計師獲取管理層提供的存貨存放地點清單后,根據不同地點所存放存貨的重要性及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確定了監(jiān)盤地點。
(3)A注冊會計師和項目組成員就甲公司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等事項進行了討論。因項目組某關鍵成員無法參加會議,擬由項目組其他成員選取相關事項向其通報。
(4)A注冊會計師評估認為與職工薪酬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較低,擬在了解相關內部控制后不測試控制運行的有效性,直接實施實質性程序。
資料四:
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1)針對甲公司2019年營業(yè)收入存在的異常高估,A注冊會計師獲取了甲公司2019年所有發(fā)運憑證存根,抽取足夠的樣本,追查至對應的客戶簽收單、營業(yè)收入賬簿記錄,沒有發(fā)現差異。A注冊會計師認可了營業(yè)收入發(fā)生認定不存在錯報的結論。
(2)A注冊會計師發(fā)現甲公司以前年度重要供應商K公司自2018年以來與甲公司沒有新的業(yè)務聯系,K公司應付賬款余額自2018年至2019年末沒有增減變動。A注冊會計師計劃利用2018年函證K公司的詢證函回函結果,本年度未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
(3)A注冊會計師注意到甲公司存放在倉儲中心的部分b產成品未納入盤點范圍。甲公司倉庫人員解釋,該批b產品已銷售給某客戶,客戶要求延遲提貨而暫時存放在甲公司倉庫。A注冊會計師對b產成品之外的已盤點存貨進行了抽盤,并將盤點結果與賬面記錄進行了核對,未發(fā)現差異。
(4)甲公司c銀行賬戶年末余額15萬元,由于大大低于實際執(zhí)行的重要性,A注冊會計師未對c銀行賬戶實施函證,檢查了c銀行賬戶對賬單原件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未發(fā)現差異。A注冊會計師認可了c銀行賬戶余額的真實性。
(5)甲公司d銀行賬戶有一筆三年期、面值5000萬元的定期存單,到期日為2021年4月30日。甲公司財務人員解釋,2019年d銀行賬戶無任何增減變動,因此未獲取d銀行賬戶2019年12月31日銀行對賬單。A注冊會計師檢查了d銀行賬戶2018年12月31日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未發(fā)現差異。A注冊會計師認可了d銀行賬戶余額的真實性。
資料五:
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重大事項的處理情況,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1)A注冊會計師未要求外部專家遵守注冊會計師職業(yè)道德守則的相關規(guī)定。
(2)家電行業(yè)將于2020年執(zhí)行更嚴格的節(jié)能環(huán)保標準。甲公司的主要產品可能因此被淘汰,管理層提供了其對該事項的評估及相關書面聲明。A注冊會計師據此認為該事項不影響甲公司的持續(xù)經營能力。
(3)在審計過程中,A注冊會計師與甲公司管理層討論了值得管理層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并在審計報告日后、審計工作底稿歸檔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甲公司管理層和治理層通報了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4)A注冊會計師認為甲公司2019年某新增主要客戶很可能是甲公司的關聯方,在詢問管理層、治理層和實施追加的進一步審計程序后仍無法確定,A注冊會計師據此發(fā)表了保留意見。
要求:
事項 序號 |
是否可能表明存在 重大錯報風險 (是/否) |
理由 |
財務報表項目 名稱及認定 |
(1) |
是 |
甲公司2019年度營業(yè)收入的目標增長率為20%,甲公司剛好實現預期業(yè)績增長目標,同時大大高于行業(yè)平均增長率(行業(yè)平均增長率為10.5%),甲公司存在多計當期營業(yè)收入的重大錯報風險 |
營業(yè)收入(發(fā)生) |
(2) |
是 |
2019年甲公司改變銷售模式,應收賬款大幅增加,但財務數據顯示,計提的壞賬準備與上年持平,可能存在少計應收賬款壞賬準備的重大錯報風險 |
應收賬款(準確性、計價和分攤) 信用減值損失(完整性) |
(3) |
是 |
2019年,甲公司在國內和海外新設了若干分支機構,但財務數據顯示,銷售費用與上年相比基本一致,可能存在低估銷售費用的重大錯報風險;截至2019年末,出口東南亞等國銷售訂單銳減,出口產成品存貨庫存積壓嚴重,但財務數據顯示,存貨余額相比2018年末上升一倍,而存貨跌價準備未發(fā)生變化,可能存在少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重大錯報風險 |
銷售費用(完整性) 資產減值損失(完整性) |
(4) |
是 |
甲公司2019年大幅增加研發(fā)資金的投入,財務數據顯示,開發(fā)支出是上一年的25倍,可能存在多計開發(fā)支出、少計研發(fā)費用的重大錯報風險 |
開發(fā)支出(存在) 研發(fā)費用(完整性) |
(5) |
是 |
甲公司管理層的效益工資中與公司的經營業(yè)績掛鉤部分所占比重提高,可能存在管理層為自身利益粉飾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風險 |
— |
(6) |
是 |
甲公司2018年度ERP系統(tǒng)的信息技術一般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雖然甲公司對ERP系統(tǒng)相應的信息技術一般控制進行了改進,并且重新開發(fā)應用了部分與財務核算相關的模塊,但仍可能對財務報表整體產生重大影響 |
— |
(2)針對資料三第(1)至(4)項,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資料三所列審計計劃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事項序號 |
是否恰當(是/否) |
理由 |
(1) |
否 |
僅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不足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
(2) |
否 |
A注冊會計師需要考慮管理層提供的存貨存放地點清單的完整性 |
(3) |
否 |
應當由項目合伙人確定通報內容 |
(4) |
是 |
— |
(3)針對資料四第(1)至(5)項,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事項序號 |
是否恰當(是/否) |
理由 |
(1) |
否 |
A注冊會計師應當以2019年營業(yè)收入賬簿記錄為起點,追查至對應的文件記錄,包括銷售合同協(xié)議、發(fā)運憑證存根、客戶簽收單等 |
(2) |
否 |
本年度應當重新對該供應商實施函證 |
(3) |
否 |
注冊會計師應當確認該批產成品是否屬于“售后代管商品”,否則應當納入盤點及監(jiān)盤范圍 |
(4) |
否 |
應當對銀行存款賬戶(包括零余額賬戶和在本期內注銷的賬戶)實施函證程序,除非有充分證據表明某一銀行存款對財務報表不重要且與之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很低 |
(5) |
否 |
A注冊會計師應當詢問管理層關于此筆大額定期存款的商業(yè)理由并評估其合理性、獲取該賬戶2019年12月31日對賬單,并對該賬戶余額實施函證程序 |
(4)針對資料五第(1)至(4)項,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事項序號 |
是否恰當(是/否) |
理由 |
(1) |
否 |
外部專家也應當遵守注冊會計師職業(yè)道德守則中有關保密的規(guī)定 |
(2) |
否 |
A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管理層對持續(xù)經營能力作出的評估 |
(3) |
是 |
— |
(4) |
是 |
— |

陳老師
2020-10-06 14:52:25 11757人瀏覽
是不可以的,因為這里存在低估負債的特別風險,只做控制測試是不夠的。
針對特別風險,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思路:
如上圖所示,共計五種測試思路:
①控制測試+實質性分析程序。
②控制測試+細節(jié)測試。
③控制測試+細節(jié)測試+實質性分析程序。
④細節(jié)測試。
⑤細節(jié)測試+實質性分析程序。
【提示】針對特別風險,不能僅實施控制測試,或者僅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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