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C
答案分析: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3800×40%=1520(萬元);準予扣除項目金額=1520+7.33=1527.33(萬元)。

馬老師
2023-11-11 10:37:10 499人瀏覽
評估價格已經包含契稅了,不得重復扣除。
關于契稅扣除問題老師給您分情況總結如下:
轉讓新建房——契稅計入“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中扣除
轉讓存量房:
第一種情況——能取得評估價格
可以扣除的項目有三大類:
1.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這里包括地價款+登記過戶手續(xù)費+受讓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的契稅);
2.評估價格;
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按照評估價格扣除,如果題目不單獨給出地價款和取得土地時繳納的契稅,一般默認為評估價格中包括地價款和契稅;但是如果題目單獨給出地價和地價對應的契稅的話,還是要作為扣除項目扣除的】
3.轉讓環(huán)節(jié)繳納的稅金(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注意這種情況里并不包括契稅)。
第二種情況——不能取得評估價格,能提供購房發(fā)票
可以扣除的項目有兩大類: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購房發(fā)票所載金額×(1+n×5%)(n為年限)
2.轉讓環(huán)節(jié)繳納的稅金(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契稅)
注意:
(1)計算扣除項目時“每年”按購房發(fā)票所載日期起至售房發(fā)票開具之日止,每滿12個月計一年;超過一年,未滿12個月但超過6個月的,可以視同為一年。
(2)如果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還包括契稅,反之則不得扣除契稅,其次契稅不得作為加計扣除5%的基數。
契稅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的扣除規(guī)則:
契稅支付環(huán)節(jié) | 稅務處理 | |
納稅人轉讓新建房或直接轉讓未經開發(fā)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支付的契稅 | 視同“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繳納的有關費用”,計入“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中扣除 | |
納稅人轉讓存量房,其原購入環(huán)節(jié)繳納的契稅 | 轉讓有評估價格的存量房 | 自建:購買土地時支付的契稅作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扣除,如果題目中有地價并且給出了契稅或契稅稅率,則考慮契稅,否則不考慮 |
非自建:已經包含在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之中,故計征土地增值稅時,不另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扣除 | ||
轉讓無評估價格的存量房 | 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準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作為加計扣除5%的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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